四川省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每千瓦时加2元
记者 / 侯嘉成
4月15日,挖矿四川省发改委发布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大整治力度对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实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的川省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186号)》,决定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对虚电实各类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元。拟货
通知提出,币用别电执行电量为其对应户号的行差全部用电量。计量时间从“挖矿”行为开始之日起(开始之日确定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的千瓦,计量时间从发文之日起算),时加至“挖矿”行为终止之日止。挖矿计量时间不足一个完整抄表周期的川省,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平均用电量乘以相应天数确定。对虚电实
通知还要求,拟货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当地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牵头部门的币用别电沟通衔接,协调其及时将应执行差别电价的行差电力用户名单及执行起止日期函告相关电网企业、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千瓦
此前已有多个地区部署了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的政策。
2月24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通知,该省拟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执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元(含税)。
2月14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0元。要求针对同一电力用户,若存在虚拟货币“挖矿”用电与其他用电混用的,其全部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1月26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决定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
2021年12月3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每度电)0.8元。
2021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该文件还提出,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加价标准。
- ·台媒:台南一废弃工厂今晚发生爆炸,3人受伤
- ·郑州公司注册虚拟地址是怎样的?
- ·公司地址变更流程如何?
- ·第一套人民币真伪鉴别的几个宏观方法
- ·经济日报刊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
- ·三星s4刷机怎么刷?线刷宝一键刷机
- ·翁帆的第一任丈夫是谁,翁帆第一个丈夫是谁 — 探灵网
- ·寻找2004猴年纪念币价格上涨背后的秘密
- ·特定养老储蓄 正式启动试点
- ·vivox9plus手机全部代码指令,手机隐藏功能技巧
- ·苹果iphone6(a1586)白苹果
- ·投资收藏玩100元龙钞
- ·上期所举办2022年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培训会
- ·荣耀7刷机包下载
- ·财政局国库出纳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 ·香格里拉小型张魅力大令人期待